一、本院為鼓勵專任教師出國參與國際性學術交流活動,以促進學術交流並提升本校研發水準,特定訂此補助要點。
二、本要點業經112年6月15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院務會議通過,於6月25日核准公告。
三、本年度有2次申請期間,第一次為112年7月17日(一)前,第二次11月15日(三)前,歡迎本院教師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,踴躍提出申請。
一、本院為鼓勵專任教師出國參與國際性學術交流活動,以促進學術交流並提升本校研發水準,特定訂此補助要點。
二、本要點業經112年6月15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院務會議通過,於6月25日核准公告。
三、本年度有2次申請期間,第一次為112年7月17日(一)前,第二次11月15日(三)前,歡迎本院教師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,踴躍提出申請。